您的位置:首页 > 专题专栏 > 人防宣传 > 便民问答
人民防空警报是如何规定的?
时间:2013-08-13  来源:市人防办

    国家规定的人民防空警报声有三种,借以分类指导人民群众的防空行动。此外,还有些省市规定了灾害警报。国家要求警报声响在一般噪音背景下要达到100%覆盖率,并要随城市的发展而发展。当然所有报警器都要保证100%的鸣响率。居民必须熟悉警报,能迅速判断警报并立即响应,行动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人防警报规定及居民行动的要求

警报名称

音响规定

居民行动要点

预先警报

36秒,停24秒,时间3分钟

10分钟左右进入工事或实行紧急疏散

空袭警报

6秒,停6秒,时间3分钟

所在工事转入防护状态。未进入工事的居民应就地隐蔽获得防护

解除警报

一声长鸣3分钟

解除防护,出工事,进行人员抢救,积极参与消除空袭后果的工作

灾害警报

省、市自行规定

听从指挥进行闭灾行动

 

友情链接
粤ICP备05029472号 网站标识码:4406000011 佛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? 版权所有 2003-2007
通讯地址:佛山市禅城区惠景路8号 邮政编码:528000 Email:fsrfxf@fsrfb.gov.cn

粤公网安备 44060402000417号